序号 |
项目名称 |
行政处罚信息录入 |
1 |
当事人名称(企业名称): |
曾珍明(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) |
2 |
身份证号: |
360730198501****** |
3 |
违法行为: |
对该项目后期收尾工作开展监督管理不到位、督促、指导项目后期收尾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不力、对事故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,造成较大亡人事故 |
4 |
违法分类: |
安全生产事故类 |
5 |
违法条款: |
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|
6 |
罚没金额: |
处罚款处人民币40715元(肆万柒佰壹拾伍元整)的行政处罚 |
7 |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 |
(洪)应急罚〔2024〕016—08号 |
8 |
做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: |
2024年9月4日 |
9 |
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摘要: |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;《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》第84项第二档的规定 |
10 |
行政处罚决定书机关名称: |
南昌市应急管理局 |
行政处罚公示(曾珍明)
来源: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: 2024-09-14 访问量: |